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履約期限
1.設計部分,履約期限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及本案細部設計相關圖表,提送機關審查。 2.施作部分,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之採購,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4.本案背景介紹、 工作服務內容請詳需求說明書,評選作業程序、評選
項目及本案參與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項目內容詳評選須知,廠商投標
前如欲至現場勘查,請向本中心預約時間或履約標的相關問題洽聯絡人:
02-27208889轉8621陳小姐。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4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
機關(電話:02-27253293、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
北區12樓)提出,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17日前以書
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 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下載本
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
司網路中心。
7.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
內送達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8.本案修正契約第十三條及評選評比表,其餘文件未更動,因非屬重大變更,故不延長等標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