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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a-xinyi@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位置並完成安裝及測試,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 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2年6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2年6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另請先行與承辦人(電話:2720-8889*8634涂心怡小姐)聯繫遞送標單時間。
6.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8617楊政龍先生。
7.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8.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之採購需求書,因僅加強說明採購需求書內規格說明,招標文件內容非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
9.本次招標公告上網文件,僅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