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03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市政大樓111年度門禁系統設備及門扇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七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8,000
原始預算
$ 785,774
底價金額
$ 778,899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1003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至114年3月31日止,金額以新臺幣2,351,638元為上限:保留詳細價目表第一至第四項27個月2,251,800元、第五項(年終獎金)35,700元、項次六(休假補償費)52,378元、項次七特別維護費11,760元,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保險期間比照順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3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業品質影響門禁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為截止投標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每月驗收合格後,依實際施作項目及數量予以付款。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3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行政組)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至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6.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另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僅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1003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至114年3月31日止,金額以新臺幣2,351,638元為上限:保留詳細價目表第一至第四項27個月2,251,800元、第五項(年終獎金)35,700元、項次六(休假補償費)52,378元、項次七特別維護費11,760元,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保險期間比照順延。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3/23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業品質影響門禁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為截止投標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每月驗收合格後,依實際施作項目及數量予以付款。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3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行政組)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至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6.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另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僅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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