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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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至112年12月31日之權利,內容包含「設計階段協辦招標及決標部分」及「監造」,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11萬6,082元整,俟112年度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予議價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投標廠商須任一項符合以下任一項)
(9)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技師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10)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技師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行政組」(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行政組」。
其他須知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之採購,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勝廠商者優先議價。
4.本案背景介紹、監造服務內容請詳「工作需求書」,評選作業程序、評選項目及本案參與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項目內容詳「評選須知」,廠商投標前如欲至現場勘查,請向本中心預約時間。聯絡人:02-27208889轉3309陳先生。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3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3、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7.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因疫情嚴峻須專人送達標單,配合本市政大樓門禁管制,先行與承辦人(電話:2720-8889*8633李小姐)聯繫遞送標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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