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i-1003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金額以新臺幣500,000元為上限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B1駐警隊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因疫情嚴峻,配合本門禁管制,先行與承辦聯繫遞送標單,電話:2720-8889*8632)。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符合下列二者之一)
1.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2.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因疫情嚴峻須專人送達標單者,配合本市政大樓門禁管制,先行與承辦許小姐(電話:2720-8889*8632)聯繫遞送標單時間。另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相關問題逕洽0800-080512),因疫情嚴峻不提供人工領標。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6月27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6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 分機8644 廖先生(機電作業組)。
6.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7.【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行政組」(以本中心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8.本契約採購規格需求係依據臺北市市政大樓原設備系統所訂定,廠商參與投標前得至現場確認機關設備及零組件之規格無誤及實際勘查,俾利投標金額估算及採購,廠商提供之財物若與原設備不符或無法相容時,機關得要求廠商更換,廠商不得要求賠償。聯絡人:廖先生,電話:(02)2720-8889 #8644。
9.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僅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