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市政大樓緊急發電機系統檢查測試維護保養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海技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8,888
原始預算
$ 691,000
底價金額
$ 690,3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桑瑩
聯絡電話 (02)27258632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李桑瑩
聯絡電話 (02)27258632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1001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擴充之數量為詳細價目表第1項3個月及第3項1季,擴充金額以10萬7,000元為上限,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1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1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係屬維持市政大樓緊急供電系統正常運作之不可中斷重要勞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因疫情嚴峻須專人送達者,配合本 市政大樓門禁管制,先行與承辦人(電話:2720-8889*8632)聯繫遞送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註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項目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C01010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業。 (3)E604010機械安裝、修理及維護業。 (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2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2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契約採購規格需求係依據本臺北市市政大樓原設備系統所訂定,廠商參與投標前應至現場實際丈量及統計安裝所需零件規格及數量,俾利投標金額估算及採購,廠商提供之財物若與原設備不符或無法相容時,機關得要求廠商更換,廠商不得要求賠償。 6.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先至現場確認本機關設備之規格無誤及勘察施工現場,並不得於訂約後,以本機關提供之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或要求本機關接受不適用之材料及產品,其因而造成本機關或承攬廠商之損失者,皆由承攬廠商負責賠償與自行吸收。 7.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8647 鄭禮幸先生。 6.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桑瑩
聯絡電話
(02)27258632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李桑瑩
聯絡電話
(02)27258632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ai-1001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擴充之數量為詳細價目表第1項3個月及第3項1季,擴充金額以10萬7,000元為上限,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1 09:00
開標時間
111/03/01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係屬維持市政大樓緊急供電系統正常運作之不可中斷重要勞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因疫情嚴峻須專人送達者,配合本 市政大樓門禁管制,先行與承辦人(電話:2720-8889*8632)聯繫遞送標單。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註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項目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C01010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業。 (3)E604010機械安裝、修理及維護業。 (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2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2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契約採購規格需求係依據本臺北市市政大樓原設備系統所訂定,廠商參與投標前應至現場實際丈量及統計安裝所需零件規格及數量,俾利投標金額估算及採購,廠商提供之財物若與原設備不符或無法相容時,機關得要求廠商更換,廠商不得要求賠償。 6.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先至現場確認本機關設備之規格無誤及勘察施工現場,並不得於訂約後,以本機關提供之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或要求本機關接受不適用之材料及產品,其因而造成本機關或承攬廠商之損失者,皆由承攬廠商負責賠償與自行吸收。 7.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8647 鄭禮幸先生。 6.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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