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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行政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同時符合投標須知十三、(一)、(7)及(16)
(一) 冷凍空調業: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a. 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其他: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二)公司登記及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1年5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1年6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廠商投標前如欲至現場勘查或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洽本中心承辦人:02-27208889轉8617莊小姐。
5.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6.本案係第3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本次修正屬重大變更,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本次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詳細價目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
7.本次修正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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