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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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至108年12月31日,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萬,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100元,郵購另附回郵信封及新台幣150元郵票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行政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120個日曆天完成全部軟硬體之安裝、測試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資料(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為截止投標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8年5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4、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8年5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現場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公管中心行政組)領取,並繳交工本費100元。
6.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7.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
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8.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
9.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10.本次招標公告上網文件修正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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