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007 已決標公告

嘉義市議會114年度辦公廳舍及會館環境清潔服務採購案

嘉義市議會 決標日:113/11/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潔克司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4,400
原始預算
$ 1,997,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議會
機關代碼 3.76.9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邵小姐 (規範)、賴小姐(程序)
聯絡電話 (05)2812288#129、128
機關代碼 3.76.90
單位名稱 嘉義市議會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聯絡人 邵小姐 (規範)、賴小姐(程序)
聯絡電話 (05)2812288#129、128
傳真號碼 (05)2814696
電子郵件信箱 oneway@cy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4:3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拒絕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若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檢附以下資料: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須含清潔服務業務(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0份(評審項目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併同資格證明文件1份密封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於期限內投標。 4.本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12月4日開標審查資格,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評選日期。廠商須到場簡報10分鐘,並以投標順序排定簡報序位,未到場簡報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由評選委員依據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逕予評分,惟「簡報及答詢」項目以零分計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市議會
機關代碼 3.76.9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邵小姐 (規範)、賴小姐(程序)
聯絡電話
(05)2812288#129、128
機關代碼
3.76.90
單位名稱
嘉義市議會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聯絡人
邵小姐 (規範)、賴小姐(程序)
聯絡電話
(05)2812288#129、128
傳真號碼
(05)2814696
電子郵件信箱
oneway@cy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3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4 14:3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拒絕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若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應檢附以下資料: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須含清潔服務業務(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0份(評審項目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併同資格證明文件1份密封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於期限內投標。 4.本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12月4日開標審查資格,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評選日期。廠商須到場簡報10分鐘,並以投標順序排定簡報序位,未到場簡報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由評選委員依據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逕予評分,惟「簡報及答詢」項目以零分計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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