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 $ 1,869,692 | WINNER | |
| 小馬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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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嘉義市議會 |
| 機關代碼 | 3.76.9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蔡傳信(規範)、陳芓頲(程序) |
| 聯絡電話 | (05)2812288#122(蔡) |
| 機關代碼 | 3.76.90 |
| 單位名稱 | 嘉義市議會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
| 聯絡人 | 蔡傳信(規範)、陳芓頲(程序) |
| 聯絡電話 | (05)2812288#122(蔡) |
| 傳真號碼 | (05)28146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zicycc128@cycc.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後續擴充預估金額以每月8萬5000元╳12個月╳ 2輛╳2年=408萬元為上限(2年)。 2、後續擴充以原決標單價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3、若後續擴充因預算未立法通過或因機關政策變更,則不辦理擴充。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1/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1/11 09:00 |
| 開標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二七八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租賃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為車輛租賃業或營業項目有與本採購相關者;另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0份(評審項目詳見投標廠商評選須知),併同資格證明文件1份密封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於期限內投標。 3.本案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113年1月11日開標審查資格,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評選日期。廠商須到場簡報10分鐘,並以投標順序排定簡報序位,未到場簡報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由評選委員依據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逕予評分,惟「簡報及答詢」項目以零分計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