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收取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並開立收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附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廠商資格及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具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影本。
(5)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二、廠商可於等標期間內預約至本會廳舍勘查施工現場,意者請洽本會總務組承辦人張嘉惠小姐(連絡電話:05-5322310分機1512),並請遵守本會防疫規定配戴口罩至本會現場查勘。
三、廠商應檢附服務企劃書1式7份(應包含本案保養項目廠商估價單內容),於開標當日作為評審之用並說明答詢,如需以電腦簡報請自備相關設備。
四、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六、全份招標文件包含:1.外標封、證件封、標單封 2.投標文件(含廠商投標資格證件審查表、投標廠商切結書、授權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標價三用文件(含投標標價清單、議價減價標單、抽籤單) 5.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 6.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7.評審評分表及總表 8.勞務採購契約書 9.保養工作補充說明 10.廠商估價單;招標文件另陳列於本會總務組,免費公開閱覽。
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會總務組,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八、爭議處理:機關與廠商應履約而發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者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本案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及申訴之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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