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三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履約良好,本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萬60元整;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或達本履約預算金額止,以兩者先到為履約期限,後續擴充條件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廠商如有意願辦理後續擴充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以換文方式提出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三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三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預計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 日或達本履約預估數量箱,以兩者先到為履約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當日因故機關停止辦公致無法按原訂之開標時間辦理開標或延長為等標之截止投標日(截標日),則以截標日之次一機關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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