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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2702@mc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51號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資格
(一)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繳稅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截標期限:113年12月23日下午17時00分。
(二)開標時間:113年12月24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會1樓第2會議室。
(三)廠商請依評審項目順序製作服務企劃書加封底面裝訂成冊,封面加蓋公司
行號及負責人印章(1式8份)與投標文件同時裝袋彌封送達或郵遞(郵遞者請預 估郵寄時間,逾時不予收件)(為求慎重投標文件彌封口請加蓋騎縫)
(四)評選小組時間:113年12月25日上午10時整,於本會一樓第2會議室。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進行簡報、現場詢答,簡報時間以10分鐘為限。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會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七)廠商款項需視縣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會遲延問題。
(八)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