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A11A520001 已決標公告

行政大樓辦公空間優化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8,800
原始預算
$ 990,000
底價金額
$ 978,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學勤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71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學勤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71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david.ch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為有效利用大樓辦公空間,進行辦公空間優化。並以統包工程方式進行,係為求設計原意得如質呈現,亦可減少異質工程介面及申請室內裝修使用許可之權責爭議,並縮短整體工程執行時程,減少施工對同仁辦公影響。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1: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設計,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30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4萬元) ■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 ■6.廠商資格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801060室內裝修業(原E801061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設計■施工)。 b.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9.服務建議書1式_10_份及電子檔光碟_1_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本案履約期限: A.工程之設計: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機關審查。 B.工程之施工: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聯絡人
陳學勤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71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學勤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71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david.ch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為有效利用大樓辦公空間,進行辦公空間優化。並以統包工程方式進行,係為求設計原意得如質呈現,亦可減少異質工程介面及申請室內裝修使用許可之權責爭議,並縮短整體工程執行時程,減少施工對同仁辦公影響。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6 11: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設計,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30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4萬元) ■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 ■6.廠商資格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801060室內裝修業(原E801061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設計■施工)。 b.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9.服務建議書1式_10_份及電子檔光碟_1_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本案履約期限: A.工程之設計: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細部設計圖說〕,並提送機關審查。 B.工程之施工: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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