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B11T220017 已決標公告

電聯車電池組物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十圓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86,000
原始預算
$ 30,975,000
底價金額
$ 24,000,000
決標折數
67.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炳隆
聯絡電話 (03)2838888#8120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維修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炳隆
聯絡電話 (03)2838888#8120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pinglung.che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2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法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分2批交貨;第1批交貨(5組)為180日內,第2批交貨(15組)為30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須符合下列營業項目代碼其中一項: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 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電子領標憑據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新臺幣1,500,000 元整) 5.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詳細價目表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9.規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二、本案依修正版WTO政府採購協定條文(GPA)第11條規定,等標期至少為40天,「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及「所有招標文件以電子方式提供」等情形,各可縮短等標期5日。故本案等標期為3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炳隆
聯絡電話
(03)2838888#8120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維修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炳隆
聯絡電話
(03)2838888#8120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pinglung.che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2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法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分2批交貨;第1批交貨(5組)為180日內,第2批交貨(15組)為30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須符合下列營業項目代碼其中一項: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 F2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電子領標憑據 4.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新臺幣1,500,000 元整) 5.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詳細價目表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9.規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二、本案依修正版WTO政府採購協定條文(GPA)第11條規定,等標期至少為40天,「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及「所有招標文件以電子方式提供」等情形,各可縮短等標期5日。故本案等標期為30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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