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steve.ch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內提供樣品,機關通知次日起至114年11月15日前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應附具之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72,000元整)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5.詳細價目表6.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下列擇一符合)(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2)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3)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4)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5)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6)E604010 機械安裝業(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7.廠商納稅證明8.廠商信用證明9.廠商曾承作轉轍器馬達相關維修證明及轉轍器馬達開發相關開發證明,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下列擇一):(1)案件驗收結算證明書等相關佐證資料紀錄。(2)案件驗收紀錄等相關佐證資料紀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曾承作轉轍器馬達相關維修證明及轉轍器馬達開發相關開發證明,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下列擇一):
(1)案件驗收結算證明書等相關佐證資料紀錄。
(2)案件驗收紀錄等相關佐證資料紀錄。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之說明內容。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30
日內提供國產化正線轉轍器馬達模組樣品1臺及相關資料予機關測試,待廠商所提樣品經青埔機車工廠轉轍器測台測試合格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始得交貨,廠商須於114年11月15日以前將剩餘7臺馬達送達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