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2838888#8014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fran.li@tymetro.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車站營運用表單印刷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3.76.73.72&cno=2A11T140001&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0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0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其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印刷
分類 :  專業印刷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1-1) C601紙漿、紙及紙製品業
(1-2) C701印刷業
(1-3) C702製版業
(1-4) C703裝訂業
(1-5) C704排版業
(1-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合法公司、行號,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若無營業項目,應檢附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並應檢附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中之廠商提供商品服務頁面)
廠商納稅證明(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則免)
廠商信用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詳細價目表
電子領標憑據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30,000元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設立或登記證明(僅符合資格者需檢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二、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本契約有效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624,666元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2.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定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 本案為開口契約,每次交貨期限廠商應至接到「開口契約通報單」及「訂購回執估驗明細表」通知(含傳真、電子郵件)日起3日曆天內需簽章回執,交貨期限如下: (1) 僅訂購規格表第1項至第3項,應於簽章回執日起算15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 訂購規格表第4項至第13項,應於簽章回執日起算3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3) 前述計算天數之最後一天若為假日,則得順延至次一工作天。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0-28T10:32:32+08:00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fran.li@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7&orgId=3.76.73.72&cno=2A11T140001&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印刷 分類 :  專業印刷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1-1) C601紙漿、紙及紙製品業 (1-2) C701印刷業 (1-3) C702製版業 (1-4) C703裝訂業 (1-5) C704排版業 (1-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合法公司、行號,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若無營業項目,應檢附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並應檢附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中之廠商提供商品服務頁面) 廠商納稅證明(若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則免) 廠商信用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詳細價目表 電子領標憑據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30,000元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設立或登記證明(僅符合資格者需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二、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本契約有效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624,666元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2.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定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 本案為開口契約,每次交貨期限廠商應至接到「開口契約通報單」及「訂購回執估驗明細表」通知(含傳真、電子郵件)日起3日曆天內需簽章回執,交貨期限如下: (1) 僅訂購規格表第1項至第3項,應於簽章回執日起算15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 訂購規格表第4項至第13項,應於簽章回執日起算3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3) 前述計算天數之最後一天若為假日,則得順延至次一工作天。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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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營運用表單印刷採購(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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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32-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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