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12A110001 已決標公告

新進人員招募甄試試務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銘傳大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04,860
原始預算
$ 3,950,000
底價金額
$ 3,904,8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慧君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612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人力資源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吳慧君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612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tammy.wu@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規範廠商履約作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62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詳細價目表 5.廠商資格文件:下列(1)與(2)項擇一符合 (1)登記立案之公司、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6.廠商納稅證明 7.廠商信用證明 8.服務建議書「1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另提供隨身碟電子檔1份」 廠商具有受委託辦理甄試試務者,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如:公、民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如:公、民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12.其他文件之說明內容。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8.廠商信用證明之說明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慧君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612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人力資源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吳慧君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612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tammy.wu@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規範廠商履約作業。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62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詳細價目表 5.廠商資格文件:下列(1)與(2)項擇一符合 (1)登記立案之公司、法人或團體(不包括學校):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學校: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6.廠商納稅證明 7.廠商信用證明 8.服務建議書「1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另提供隨身碟電子檔1份」 廠商具有受委託辦理甄試試務者,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如:公、民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如:公、民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12.其他文件之說明內容。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8.廠商信用證明之說明內容。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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