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peko.chiu@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為保障公司權益,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履約期限
第1~3階段決標次日起480天,第4階段機關通知日起120天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詳細價目表
5.廠商資格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6.廠商納稅證明
7.廠商信用證明
8.服務建議書(紙本一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
9.資訊服務費用估算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本案履約期限為:廠商第一階段~第三階段應於決標次日起480天內(機關審查期間不計入履約期)依各階段期程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第四階段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20天內(機關審查期間不計入履約期)完成,各階段履約期限詳工作書明書-需求說明一、(三)。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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