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poken.wang@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於契約履約期限屆期後再延長12個月,預計續約年度可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2,359,99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函指定之日期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具有以下所列項目之一者,方可投標):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二、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或協力廠商支援承諾書(為檢修專業機構,投標時亦需檢附專業機構合格證書)
三、 廠商納稅證明。
四、 廠商信用證明。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以機關開工通知函指定之日期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惟詳細價目表項次2之履約期限係自前述指定之日期起至24個月止或項次2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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