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C07T200130 已決標公告

列車佔據偵測輔助系統建置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思納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550,000
原始預算
$ 21,567,000
底價金額
$ 20,600,000
決標折數
9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4 - 資料庫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26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維修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26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alice.li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3/06
原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3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或 E601010電器承裝業 或 E604010機械安裝業 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或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或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或 F401010國際貿易業 或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或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或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或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五 廠商投標聲明書 六 特定資格-實績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0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七 特定資格-財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2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說明: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刪除誤植項目:規格審查明細表。 「投標須知」、「外標封」,酌予延長等標期,調整開標及截標日期。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主管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完成「資訊服務價格資料庫」,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決標,應傳輸得標廠商之資訊服務價格資料:本案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261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維修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8261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alice.li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3/06
原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4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33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或 E601010電器承裝業 或 E604010機械安裝業 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或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或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或 F401010國際貿易業 或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或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或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或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五 廠商投標聲明書 六 特定資格-實績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0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七 特定資格-財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2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說明: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刪除誤植項目:規格審查明細表。 「投標須知」、「外標封」,酌予延長等標期,調整開標及截標日期。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主管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完成「資訊服務價格資料庫」,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決標,應傳輸得標廠商之資訊服務價格資料:本案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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