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lice.lin@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或
E601010電器承裝業 或
E604010機械安裝業 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或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或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或
F401010國際貿易業 或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或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或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或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五 廠商投標聲明書
六 特定資格-實績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0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七 特定資格-財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220萬,並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說明:
「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刪除誤植項目:規格審查明細表。
「投標須知」、「外標封」,酌予延長等標期,調整開標及截標日期。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主管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完成「資訊服務價格資料庫」,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決標,應傳輸得標廠商之資訊服務價格資料:本案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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