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B15T140008 已決標公告

藝文特區站至坑口G15b站車站清潔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金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240,000
原始預算
$ 46,137,000
底價金額
$ 45,204,780
決標折數
97.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俐穎
聯絡電話 (03)2838888#61105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運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呂俐穎
聯絡電話 (03)2838888#61105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liying.lu@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1: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至117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詳細價目表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7)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1~3皆須符合)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310,000元。 2.營業項目代碼需符合: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3.本公司僅允許投標廠商將工作說明書之「垃圾/廢棄物清運(週期性清潔項次12)、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週期性清潔項次19)及水箱清潔(週期性清潔項次20)」進行分包,其餘需求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1「垃圾/廢棄物清運(週期性清潔項次12)」:(下列(1)或(2)擇一符合) (1)未分包,自行履約:(下列a.~b.皆須符合) a. 以下營業項目代碼擇一符合: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須符合): 許可證種類需包含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2)有分包:(下列a.~b.皆須符合) a. 以下營業項目代碼擇一符合: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須符合): 許可證種類需包含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3.2「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週期性清潔項次19)及水箱清潔(週期性清潔項次20)」:(下列(1)或(2)擇一符合) (1)未分包,自行履約 (2)有分包,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一、本次配合工程會修正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115.1.26版),相關內容敬請詳閱招標文件。 二、本案招標文件經變更,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取之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俐穎
聯絡電話
(03)2838888#61105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運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呂俐穎
聯絡電話
(03)2838888#61105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liying.lu@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0 11:00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至117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詳細價目表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7)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1~3皆須符合)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310,000元。 2.營業項目代碼需符合: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3.本公司僅允許投標廠商將工作說明書之「垃圾/廢棄物清運(週期性清潔項次12)、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週期性清潔項次19)及水箱清潔(週期性清潔項次20)」進行分包,其餘需求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1「垃圾/廢棄物清運(週期性清潔項次12)」:(下列(1)或(2)擇一符合) (1)未分包,自行履約:(下列a.~b.皆須符合) a. 以下營業項目代碼擇一符合: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須符合): 許可證種類需包含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2)有分包:(下列a.~b.皆須符合) a. 以下營業項目代碼擇一符合: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b.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須符合): 許可證種類需包含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3.2「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週期性清潔項次19)及水箱清潔(週期性清潔項次20)」:(下列(1)或(2)擇一符合) (1)未分包,自行履約 (2)有分包,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 一、本次配合工程會修正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115.1.26版),相關內容敬請詳閱招標文件。 二、本案招標文件經變更,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取之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