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liying.lu@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無履約能力之投標廠商低價搶標,亦可迫使廠商提高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資格封: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服務建議書,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另含電子檔1份,存於光碟中,隨投標文件附上)。
(5)電子領標憑據
(6)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810,000元。
2.營業項目代碼需符合: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3.本公司僅允許投標廠商將工作說明書之「垃圾/廢棄物清運、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及水箱清潔」進行分包,其餘需求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垃圾/廢棄物清運:
4.1以下營業項目代碼擇一符合: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4.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需包含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5.「車站出入口結構體及外牆清洗及水箱清潔」之營業項目代碼須符合: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價格封:
(1)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2)詳細價目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之說明內容。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