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shaoyu.ch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本公司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或物料供應品質瑕疵等不良情事造成公司權益損害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低價搶標或物料供應品質瑕疵等不良情事造成公司權益損害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本公司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以前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電子領標憑據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新臺幣120,000元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詳細價目表
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1)、E601010電器承裝業
(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需提供曾經製造、供應2000kW(含)以上發電機證明文件,或完成2000kW(含)以上之發電機維護保養施作或承做之相關證明文件(註: 經驗實績應檢附包含案件之驗收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或經業主核發足茲證明驗收完工等相關證明佐證資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機關開立「開口契約通報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二、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