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sam.w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90,000元整)
■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
■6.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下列項次1至項次4擇一符合)
(1)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2)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項下內容a與b均須符合)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須大於開標日)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項下內容a與b均須符合)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市及連江縣))。(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4)E801060室內裝修業:(項下內容須符合)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8.廠商信用證明之說明內容。
附加說明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本案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機關開立「開口契約通報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開口契約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開口契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開口契約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4.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