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yiping.chen@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違反契約及相關管理規定,並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保留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單價採換文方式與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權利,免召開議價會議,增購期間上限為12個月,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2,455,635元。
(二)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法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2個月內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 電子領標憑據
三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122,000元)
四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五 詳細價目表
六 廠商資格文件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4010機械安裝業
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七 廠商納稅證明
八 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12個月內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後續擴充:(請詳閱招標文件)
(一)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違反契約及相關管理規定,並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保留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單價採換文方式與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權利,免召開議價會議,增購期間上限為12個月,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2,455,635元。
(二) 廠商得於履約期限前3個月以書面提出申請續約(逾期如無特殊原因視同放棄續約),續約資格依工作說明書二、(五)17「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擴充金額內辦理增購,延長契約1~12個月。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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