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poken.wang@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履約期限
自開工通知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投標: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
標單兼切結書
詳細價目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2.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開工通知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3.本案為開口契約,採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標,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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