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pofeng.yu@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擇一符合即可)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具備維護地震系統之軟/硬體能力證明(如:承攬相關地震儀設備維護結算驗收證明(或合約)書或受訓證明書)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廠商投標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1.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
3.各次派工之工作期限及數量依機關當次核發之派工單所載內容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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