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B07T100141 已決標公告

A7-A8、A10-A21車站清潔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490,151
原始預算
$ 68,390,000
底價金額
$ 64,650,888
決標折數
81.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6.73.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0146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運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0146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lili.li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滿前,機關得視履約情況及業務需要,於採購金額內,依原契約價格及條件,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1年,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8,390,000元,且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得依當年度營運狀況,調整頻率及數量;若廠商有意願續約,須於原期限之180日曆天前函復,機關將依日清潔及週期性清潔到勤率、合格率、計價文件提送率及其它指定事項完成率等各項平均達80%以上,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廠商未依前述辦理,機關得有擴充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1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下營業項目代碼第1點為必需符合,另第2~4點需擇一符合):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3、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4、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5、本公司僅允許投標廠商將抽水肥、清洗水箱、廢棄物清理、病媒防治及高架外牆清洗進行分包,其餘需求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許可證(如下種類需擇一檢附,且應包含D-18:生活垃圾):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清理許可證。  3、處理許可證。  4、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其所承接分包業務之資格許可。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73.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0146
機關代碼
3.76.73.72
單位名稱
運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2838888#80146
傳真號碼
(03)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lili.lin@tymetr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滿前,機關得視履約情況及業務需要,於採購金額內,依原契約價格及條件,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1年,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8,390,000元,且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得依當年度營運狀況,調整頻率及數量;若廠商有意願續約,須於原期限之180日曆天前函復,機關將依日清潔及週期性清潔到勤率、合格率、計價文件提送率及其它指定事項完成率等各項平均達80%以上,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廠商未依前述辦理,機關得有擴充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419,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下營業項目代碼第1點為必需符合,另第2~4點需擇一符合):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3、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4、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5、本公司僅允許投標廠商將抽水肥、清洗水箱、廢棄物清理、病媒防治及高架外牆清洗進行分包,其餘需求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許可證(如下種類需擇一檢附,且應包含D-18:生活垃圾):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清理許可證。  3、處理許可證。  4、若廠商欲將上述部份業務分包,需一併提出分包廠商之其所承接分包業務之資格許可。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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