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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J101020病媒防治業及許可證明
3.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營業項目三擇一即可)及許可證明(廢棄物許可證須包含D-18一般廢棄物)
※本標案清潔人力需求由投標廠商自行履約,若廠商欲將「廢棄物清理」、「病媒防治」及「外牆清洗」等業務部分或全部進行分包,須於作業前提出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其所承接分包業務之資格許可證照供機關審查。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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