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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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lo@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違反契約及相關管理規定,並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保留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單價採換文方式與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權利,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2個月以書面申請續約,續約資格詳如工作說明書二、(五)、17「履約評核辦法」,增購上限期間1年,增購上限金額新臺幣40萬6,17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3/10/31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1/0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1/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2838888#82232))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投標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或得標後拒不簽約等情事之用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持勞務案之施作品質,收取履保金以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年內或契約金額上限用馨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