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jerry.ho@tymetr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請詳招標文件內文)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設立之證明文件(以下1~4種行業擇一符合)
1. 建築師事務所
(一) 建築師證書
(二) 建築師開業證書
(三) 公會會員證(於截標時未逾期仍有效者)
2. 室內裝修業(E801060)
(一) 室內裝修登記證
(二) 專任「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證明文件
(三) 公會會員證(於截標時未逾期仍有效者)
3. 綜合營造業(E101011)
(一) 營造業登記證
同業公會會員證(於截標時未逾期仍有效者)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