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ingwu108@ems.chiay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7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嘉義市政府市庫存款戶-9301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6樓行政處庶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備用印刷卡、識別證帶、識別證套交貨,及印卡機設備安裝測試,確認所有功能均能正常運行;於決標後,收到本府及所屬機關個人資料及照片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首批員工識別證卡片製作並確認交貨。
本採購案於5月20日上午10時整於本府7樓開標室辦理資格開標(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資格審查符合之廠商將另行通知簡報評選時間及地點。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