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107016 已決標公告

嘉義市願景館全彩色LED顯示幕租賃

嘉義市政府 決標日:107/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積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4,000
原始預算
$ 1,440,000
底價金額
$ 1,410,000
決標折數
61.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6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交通處交通行政科林志榮
聯絡電話 (05)2294581#215
機關代碼 3.76.60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聯絡人 交通處交通行政科林志榮
聯絡電話 (05)2294581#215
傳真號碼 (05)2294601
電子郵件信箱 linmika@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16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補助金額 1,4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8 09:30
開標時間 107/09/28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6樓庶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45日內安裝並測試完成,租賃期自測試完成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其他廠商:(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定營業項目非特許業務者,投標廠商登記文件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交通處交通行政科林志榮
聯絡電話
(05)2294581#215
機關代碼
3.76.60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聯絡人
交通處交通行政科林志榮
聯絡電話
(05)2294581#215
傳真號碼
(05)2294601
電子郵件信箱
linmika@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16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補助金額
1,4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現金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8 09:30
開標時間
107/09/28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6樓庶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45日內安裝並測試完成,租賃期自測試完成次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其他廠商:(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定營業項目非特許業務者,投標廠商登記文件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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