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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三十八、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名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為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依廠商年度評鑑成績80分以上得辦理後續擴充1次,每次以1年計,擴充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擴充項目及數量準用本案招標規範規定,擴充金額上限為每年新臺幣195萬元,並以當年度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7樓(統一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 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學術機構同意委託投標授權書
□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
2.組織(捐助)章程(依法無須訂定者免付)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學術機構得免提出)
5.服務建議書6.本次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
**請詳閱合約書或投標須知或招標公告
其他: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自114年11月6日起至114年11月19日止。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1.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地址:嘉義市郵政第七十七號信箱。
2.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