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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機關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違履約情事,經本機關審核通過後,於本府有編列預算之條件下,本採購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增購項目及內容:本專案維護服務。
(二)擴充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增購金額:新臺幣21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11年01月0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提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E1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8101)資訊軟體批發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擇一具備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投標廠商切結書六、服務建議書10份
**請詳閱合約書或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10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自110年10月20日起至110年11月03日上午9:50分止應附圖說文件費,受款人為嘉義市政府之郵政匯票,書明招標勞務名稱並附回件大信封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台幣捌拾元整於期限內郵寄本府工務處新工科(發包中心),每件以購三份為限【郵購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參、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肆、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1.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地址:嘉義市郵政第七十七號信箱。
2.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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