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副教授
學歷:
日本東京大學建築學博士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終身特聘教授兼院長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土木系博士土木工程學系博士
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10/06/0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廠商地址
600 嘉義市 西區 友愛路288號5樓之5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0/08/25 - 110/11/30 (預估)
品項名稱
110年度「建立綠建築審核及抽查計畫」與「推動綠建築宣導計畫」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否 翁佳樑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副教授 學歷:
日本東京大學建築學博士
是 林沂品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
是 宋文沛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終身特聘教授兼院長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土木系博士土木工程學系博士
否 許育維 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秘書
是 盧本能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
是 黃振鋒 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職稱:嘉義市政府秘書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秘書
否 黃緒信 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2: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經歷3:
服務機關(構)名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職稱: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所任工作:嘉義市政府都發處代理處長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非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