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ms375@ems.chiay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履約期限屆滿機關未另行辦妥招標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應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繼續承攬至機關通知契約終止時結束,惟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保留後續擴充約新台幣62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郵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嘉義郵政第二四二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統一發包中心,以收發登記時間為憑,逾時無效。
廠商資格摘要
一、金融業者{金融業(營業代碼H1項下)或金融輔助業或金融機構跨行清算業等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項下)或電子支付業(營業代碼HZ06011) 或電子票證業(營業代碼HZ05011項下)}代收項目: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電信業者代收項目: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第一品項為金融,第二品項為電信。
貳、補充說明: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17日止。
參、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肆、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1.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地址:嘉義市郵政第七十七號信箱。
2.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