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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地點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為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項目代碼或名稱:如電腦資訊相關產業之證明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2)廠商納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詳企劃書中說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詳企劃書中說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文件:投標廠商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合格廠商簡報、公開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地點,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以安裝完成日為交貨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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