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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日新街278號行政辦公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固定費率給付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保工程)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4.投標廠商如屬專業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具開業建築師合作同意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於112年12月18日抽換上傳之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簽PDF檔。
***本案因調整履約內容,於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更正招標文件,契約、投標須知、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並沿長等標期14天。
*本案採購標的為「專案管理」(含監造)廠商,協助學校完成生態檢核,建置計畫案之履約管理、諮詢及審查;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7條、第9條所載事項,含規劃設計、招標決標、施工時之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考量本工程性質及實際需要,將監造服務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項目整合,排除重複及利益衝突情形後,一併委託辦理,施工督導則由本校成立督工小組負責。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立南興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