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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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芳安路111號二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6年11月13日下午6點更正:
本案開標時間為:106年11月23日上午11時10分。
截標日期為:106年11月23日上午10時00分。
領標方式
1.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下午5時止。
2.郵購者應附圖說文件費,受款人為嘉義市立南興國民中學之郵政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並附回件大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台幣100元整於限期內郵寄本校總務處〈事務
組〉,【領標或郵購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本案決標原則為最有利標複數決標,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取前三名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決標後,依實際分配及履約完成之數量(份數)計算並給付契約價金。
一、廠商投標前,請詳閱本案之需求說明書及各項標案文件資料。
二、服務建議書(企畫書)應檢附乙式 8 份。
三、截標日期為106年11月23日10:00時。
四、開標日期為106年11月23日11:10時。
五、本案評審日期於開標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出席簡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