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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項目:第1~2項,詳如財物規範。
後續擴充期限:自112年08月01日至113年07月30日止。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7萬5000元整,以實際學生訂購服裝數量之購買額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郵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校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以收發登記時間為憑,逾時無效。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名列皮件、帆布製造或買賣之有關廠商,持有公司登記證、無退票證明及非拒絕往來戶、納稅完稅證明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押標金。
上揭文件詳細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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