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l055@ems.chiay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錦州二街28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錦州二街28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檢附文件如與資格審查表不一致時以本項規定為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旅行業等相關營業項目,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其他:交通部頒合格旅行業執照、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旅行社投保旅遊綜合險保單(保額新台幣500萬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會議時間:108年1月30日下午14時整 地點:本所禮堂。(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後,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參與評選)
2.履約地點:桃、竹、苗地區。
3.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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