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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履約期限內有需要後續擴充,擬增加50人,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錦州二街28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錦州二街28號3樓(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服務之廠商,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交通部頒合格旅行業執照。
6.旅行社投保旅遊綜合險保單。(保額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但應為有效期內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公開評選作業,訂於106年1月25日上午10時於本所四樓禮堂辦理。
2.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
3.旅遊地點:台東地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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