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11 已決標公告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107年度里鄰長聯誼文康活動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決標日:107/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上富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80,000
原始預算
$ 2,8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6.60.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淑萍
聯絡電話 (05)2289019#205
機關代碼 3.76.60.81
單位名稱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107年度里鄰長聯誼文康活動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聯絡人 葉淑萍
聯絡電話 (05)2289019#205
傳真號碼 (05)2279180
電子郵件信箱 ping0930@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1 09:00
開標時間 107/01/11 10:00
開標地點 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本所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3月6日起至3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檢附文件如與資格審查表不一致時以本項規定為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旅遊業等相關營業項目,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但應為有效期內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60.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葉淑萍
聯絡電話
(05)2289019#205
機關代碼
3.76.60.81
單位名稱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107年度里鄰長聯誼文康活動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聯絡人
葉淑萍
聯絡電話
(05)2289019#205
傳真號碼
(05)2279180
電子郵件信箱
ping0930@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1 09:00
開標時間
107/01/11 10:00
開標地點
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本所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3月6日起至3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應檢附文件如與資格審查表不一致時以本項規定為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內有旅遊業等相關營業項目,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但應為有效期內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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