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22 已決標公告

嘉義市立美術館文創衍生性產品設計採購案

嘉義市立美術館 決標日:111/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象設計整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0,000
原始預算
$ 39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6.60.3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呂靜媛
聯絡電話 (05)2277220#602
機關代碼 3.76.60.30
單位名稱 嘉義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
聯絡人 呂靜媛
聯絡電話 (05)2277220#602
傳真號碼 (05)2277056
電子郵件信箱 jhow@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立美術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5:30
開標地點 嘉義市立美術館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本館服務台代收至綜合規劃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之期間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原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二、有關納稅證明資料:為維護廠商權益,提醒如投標須知載有廠商於開標時需附繳稅證明者,若係屬免予課稅或未課稅者,亦應赴稅務相關機關取得應繳但免繳稅或尚無須繳稅之相關可證明文件,以利本館開標資格審查。 三、投標文件送達注意事項: (1)標案若以「專人親送」者,請送至本館1樓服務台(由廣寧街大門進入),請交至本館服務台代收至本館綜合規劃組,並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逾時不收,若服務台仍代收至綜合規劃組亦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2)標案若以「郵件寄送」者,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非郵戳,逾時不收,若服務台仍代收至綜合規劃組亦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四、廠商資格審查文件:請詳閱並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提醒如投標須知規定需附上廠商證明、納稅證明、廠商聲明書等,請注意依照規定詳填、蓋大小章等。 五、以上須知,既已公告於招標公告,欲參與投標廠商即視為同意才逕行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傳真:05-22531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市立美術館
機關代碼 3.76.60.30
聯絡人
呂靜媛
聯絡電話
(05)2277220#602
機關代碼
3.76.60.30
單位名稱
嘉義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
聯絡人
呂靜媛
聯絡電話
(05)2277220#602
傳真號碼
(05)2277056
電子郵件信箱
jhow@ems.chiay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立美術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15:30
開標地點
嘉義市立美術館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廣寧街101號(本館服務台代收至綜合規劃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之期間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原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二、有關納稅證明資料:為維護廠商權益,提醒如投標須知載有廠商於開標時需附繳稅證明者,若係屬免予課稅或未課稅者,亦應赴稅務相關機關取得應繳但免繳稅或尚無須繳稅之相關可證明文件,以利本館開標資格審查。 三、投標文件送達注意事項: (1)標案若以「專人親送」者,請送至本館1樓服務台(由廣寧街大門進入),請交至本館服務台代收至本館綜合規劃組,並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逾時不收,若服務台仍代收至綜合規劃組亦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2)標案若以「郵件寄送」者,請注意實際收件時間以標案送達綜合規劃組時間為準,非郵戳,逾時不收,若服務台仍代收至綜合規劃組亦將判定為不合格標,特此聲明,為維您護權利,請及早送達。 四、廠商資格審查文件:請詳閱並以投標須知規定為準,提醒如投標須知規定需附上廠商證明、納稅證明、廠商聲明書等,請注意依照規定詳填、蓋大小章等。 五、以上須知,既已公告於招標公告,欲參與投標廠商即視為同意才逕行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傳真:05-225315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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