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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之期間與金額: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金額新台幣74萬8,000元整。
2.後續擴充條件:原契約條件(如價金及工作項目等),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 年1月1日起至115 年12 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食品、生物、化學、化工、環保或醫事檢驗相關之廠商。
2.依法登記並取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或相當等級單位認證之檢驗機構。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近3年內曾承攬檢驗室操作業務,並提供驗收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其他文件:(1)切結書。(2)保險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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