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08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100-13號
電子郵件信箱
ccmso205@ems.chiay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如得標廠商表現良好無重大過失,機關保有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後續擴充1年(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權利,並以150萬元為上限,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100-13號
開標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100-1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牛稠埔100-13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建築清潔服務等相關項目登記者,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所工作性質及地點係屬特殊環境,投標前請詳閱各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之「現場勘查紀錄表」,需於簡報報告前或投標前至本所實際勘查,並由承辦人員核章。二、得標廠商聘用人員需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辦理勞、健保、勞退準備金等,另需加保意外險保額死亡新臺幣200萬元、醫療新臺幣3萬元以上之保險。三、本所108年度預算案尚未審議通過,決標金額以不超過法定預算為原則,本所保有價金或契約調整、解除之權。四、評選日期為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所火化場會議室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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