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80 已決標公告

嘉義市市定古蹟津本喫茶部食堂(黃文醫生故居)修復再利用工程案(地方創生文化環境營造計畫)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1/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實式木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73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0
底價金額
$ 24,7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60.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詠紳
聯絡電話 (05)2788225#502
機關代碼 3.76.60.27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聯絡人 王詠紳
聯絡電話 (05)2788225#502
傳真號碼 (05)2786329
電子郵件信箱 cab668@ems.chiayi.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A8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60,2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7,5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2 09: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1: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會議室內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開工之日起4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嘉義市政府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工地負責人 本工程係古蹟日常管理維護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須為依於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執行業務,且應具備下列條件: a.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四、 匠師資格 本工程係古蹟日常管理維護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五條第四款規定,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本案所需傳統匠師項目有:瓦作匠師、大木匠師、土水匠師。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所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2年以上古蹟修復工程相關經驗,且無不良紀錄,並具有中央古蹟主管機關主辦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講習或培訓結業證書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注意;新增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規定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地址:600嘉義市東區忠孝路275號、電話:05-2788225分機203、傳真:05-27863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60.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詠紳
聯絡電話
(05)2788225#502
機關代碼
3.76.60.27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聯絡人
王詠紳
聯絡電話
(05)2788225#502
傳真號碼
(05)2786329
電子郵件信箱
cab668@ems.chiayi.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A8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60,2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7,5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2 09: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1: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會議室內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1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開工之日起4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嘉義市政府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工地負責人 本工程係古蹟日常管理維護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須為依於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執行業務,且應具備下列條件: a.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四、 匠師資格 本工程係古蹟日常管理維護工程,為確保修護品質,投標廠商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五條第四款規定,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本案所需傳統匠師項目有:瓦作匠師、大木匠師、土水匠師。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所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2年以上古蹟修復工程相關經驗,且無不良紀錄,並具有中央古蹟主管機關主辦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講習或培訓結業證書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注意;新增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規定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地址:600嘉義市東區忠孝路275號、電話:05-2788225分機203、傳真:05-27863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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