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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於本採購為經常性庶務採購,為提升採購效率及簡化行政程序,擬保留未來一年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情事,經本局審定結果為表現良好之廠商,本局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5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其他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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